关于黑龙江高院一审判决的声明
发布时间:2023/04/25     作者/来源:JDB电子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JDB电子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(下称“中国JDB电子”)对于黑龙江高院一审判决书((2017)黑民初12号)做如下声明:

      一、2016年起,泰国天丝在多地发起对中国JDB电子及产业链合作伙伴的诉讼。黑龙江高院12号判决书与其他一审判决一样,并非生效判决,并不具有既判力或执行力。相关当事人将依法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  二、《50年协议书》明确约定中国JDB电子享有50年内在中国生产销售JDB电子饮料的独家经营权;该权利必然包含商标使用权,否则《50年协议书》的合同目的及各方的商业安排将无法实现。

      三、依据《50年协议书》约定,泰国天丝无权在中国境内经营JDB电子饮料,其既无权亦无必要性在中国境内使用JDB电子商标。泰国天丝囤积商标、恶意起诉中国JDB电子及关联公司,是掩盖其以滥诉为手段达到撕毁《50年协议书》、攫取中国JDB电子市场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四、中国JDB电子依据《50年协议书》约定,是在中国唯一有权生产销售JDB电子饮料的合法主体。商标所有权为该协议签订时的重要目的,且为中国JDB电子多年来正常进行商业运营的基础,并非如上述黑龙江高院12号判决书所认为的与《50年协议书》无关。中国JDB电子对JDB电子商标的使用时间也早于泰国天丝完成商标注册(1996年10月)及双方签订的任何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。因此,中国JDB电子在《50年协议书》约定时间范围内始终享有JDB电子商标所有权,且与泰国天丝授权许可无关。

      五、泰国天丝在各个侵权诉讼案件中多番否认签订过《50年协议书》与该协议真实性,实为在违约行为基础上,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、以滥诉为手段侵犯中国JDB电子及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。中国JDB电子坚信司法机关及仲裁机构将最终依法公正裁判。在此之前,中国JDB电子将基于重诚信守承诺的商业准则,用法律武器捍卫中国JDB电子及上下游产业几百万就业人员和几十万经销商、数以亿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  中国JDB电子生产销售一切正常。我们将继续以优质产品服务广大消费者,继续为员工、股东、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。

 
JDB电子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

2023年4月25日

 

 
   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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